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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东鹏米业等3家企业 涉嫌冒用“五常大米”商标 查获违法大米38吨 包装物32.4万件套

发布时间:2022-04-06 1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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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根据群众举报,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对涉嫌冒用“五常大米”商标及五常原产地的哈市东鹏米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涉嫌违法大米38吨、包装物32.4万件套。据悉,哈市将重拳打击假冒“五常大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检查时两车原粮还没卸


27日21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哈市香坊区幸福镇北柞村的东鹏米业。现场院里停着两辆车,都装满了白色编织袋。大车车门打开,里面的袋子还没往下卸。执法人员拽出一袋,包装袋上写着大米(小碎)、厂址是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东路,净含量50kg等内容。执法人员介绍,货车上用白色编织袋子装着的大米为该厂购进的原粮,用于加工再包装,大车上装有28吨原粮(脱壳的大米,还需二次加工)。


厂房一侧是生产车间,另一侧是仓库。成品车间内一整套生产设备,其中一个机器还连着黄色的米袋子,袋子上写着:五常特产、开门红、稻花香等字样。地上凌乱放着一摞摞同样的包装袋,一个袋子里面还装着一层米,记者伸手掏出一把米看到,米粒细小,比较碎。厂房另一侧仓库内,堆放着一排排已装袋的成品大米,还有很多箱未使用的包装袋,红色包装袋上写着“东北特产”、“五常大米”等字样。

记者看见,仓库内堆积的已装袋的黄色大米标识的原粮产地是五常市营城子乡,加工企业是五常市御谷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地址哈尔滨市五常市营城子乡红旗村,经销商是哈尔滨龙汇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经销地址是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北柞村。多箱未使用的红色包装袋则写着加工企业是五常市小农夫有机稻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商是哈尔滨商博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9日,记者联系到红色包装袋标注的生产商哈尔滨商博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经理商文楠。他解释说,公司由于库房小,在今年春天,就将包装袋寄存在“东鹏米业”,他们有寄存数量,对方不能使用他们的米袋。公司已经委托五常市一家公司加工生产。

查获涉嫌违法大米38吨


现场被检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公司名称是哈尔滨市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3日,法人为常某某。经营范围是大米加工;稻谷收购。在“东鹏米业”办公室内,记者看见沙发上放着写有“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等部门授予的“东鹏”牌大米放心米等荣誉称号三个奖牌。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接到举报后他们于27日17时许来到被举报厂家,当时正值交接班期间,没有加工生产。现场检查发现成品大米的包装袋上标注的加工地址与实际不符,初步调查该厂涉嫌伪造厂名厂址、涉嫌商标侵权。


27日,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还对另外2家涉嫌冒用“五常大米”商标及五常原产地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3家企业共计查获涉嫌违法大米38吨、包装物32.4万件套。

重拳打击假冒“五常大米”


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出台了《开展“五常大米”保护打击假冒品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流通领域、生产领域8个执法办案组及区县打假协调组,负责全市范围内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哈市范围内对大米生产加工、包装印刷、仓储物流及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整治“五常大米”商标侵权行为;整治非法印制“五常大米”商标行为;整治冒用绿色食品标志行为;整治五常大米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违法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整治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整治其他侵犯五常大米知识产权,损害五常大米品牌声誉的违法行为。

集中力量曝光违法企业,查处典型案件,从严从重处理违法经营者,打击和震慑假冒“五常大米”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


下一步,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假冒“五常大米”的打假宣传力度,引导提高广大消费者辨别真伪能力,重点围绕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非法制造销售和使用注册商标标识、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同时公开12315、12365、12358三部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市民可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梁庚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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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杨

主编/肖劲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