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国内外又将有一批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实施,还会有新的贸易协定开始生效。2020年9月14日,中欧领导人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该协定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根据协定,安溪铁观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国第一批100个知名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获得欧盟的保护,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权行为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塞尔维亚共和国财政部海关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协定》日前签署。根据互认协定,中国和塞尔维亚海关向对方AEO企业提供的便利措施包括: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项目成员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17个经济体4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AEO互认,互认国家和地区数量保持世界第一。中国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到出口总额的近四成。
为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哥斯达黎加旅游局近日宣布,将放松对中国旅客的限制,北京和上海的旅客进入该国将无需提前申请签证。
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即日起,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
《亚洲及太平洋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生效
2月21日,由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下称亚太经社会)倡导发起的《亚洲及太平洋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下称《协定》)正式生效。
《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跨境无纸贸易领域的第一个多边协定。《协定》涵盖国家贸易便利化政策框架和有利的国内法律环境、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和发展单一窗口系统、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的跨境互认、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交换的国际标准,以及相关行动计划、能力建设、试点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内容。《协定》将促进本地区电子形式的贸易数据和文件的交换和互认,推动国家和次区域单一窗口和其他无纸贸易系统之间的兼容,打造良好的跨境无纸贸易法律规制环境,从而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次《协定》对中国、阿塞拜疆、菲律宾、伊朗和孟加拉国5个已完成国内核准的创始缔约方开始生效,亚美尼亚和柬埔寨已签署《协定》并正在履行国内核准程序,同时还有多个国家正在积极寻求加入《协定》。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102/20210203039416.shtml
为应对近期市场变化,并缓解美西港口拥堵,赫伯罗特、达飞两家班轮公司相继宣布,从2月下旬起,在跨太航线上征收新附加费。赫伯罗特日前宣布,由于码头劳动力短缺和生产力下降,导致奥克兰港持续拥堵,因此自2月20日起,对通过奥克兰港转运的货物,收取港口拥堵附加费,收费标准为250美元/TEU。此外,赫伯罗特还表示,自3月15日起,将在从东亚到美国和加拿大的东行航线上,收取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该费用适用于干箱、冷藏箱、储罐、敞顶箱等所有类型的集装箱,收费标准为100美元/TEU、200美元/FEU。达飞则发布公告,由于目前冷藏箱短缺,因此从美国西海岸(西雅图和塔科马)到全球所有目的地,达飞将增收设备不平衡附加费(Empty Equipment Imbalance Surcharge)。新的收费计划将从3月1日起生效,除冷藏货主自己的集装箱(SOC)外,每个冷藏集装箱,将收取650美元的附加费。
据越南《工商报》报道,越南财政部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发布第07/2021/TT-BTC号公告,规定有关适用于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的进口货品产地证明书提交时限。享有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关税优惠的进口货品需按时间提交产地证明书。越南海关总局裁夺并决定进口货品是否能享有EVFTA关税优惠条件将按照越南财政部2018年4月20日第38/2018/TT-BTC公告及2020年9月5日第62/2020/TT-BTC号公告规定办理。第07/2021/TT-BTC号公告将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生效。
据中国食品土畜产进出口商会,马来西亚日前向WTO通报了指令草案(G/SPS/N/MYS/48)。根据《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和检验服务法》,马来西亚提议修订并实施新的谷物和谷物产品进口要求。新法案要求任何进口到马来西亚的谷物和谷物产品都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并附有植物检疫证书。
马来西亚央行宣布延长针对法定储备金率要求的弹性措施据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经商处,《南洋商报》日前报道,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宣布,银行领域使用马来西亚政府债券(MGS)及投资票据(MGII)来满足法定储备金率(SRR)要求的弹性措施,将延长至2022年底。
据中国新闻网,柬埔寨财经部2月1日消息称,将出台新的投资法,提供培训和投资税务回扣优惠,以鼓励企业为员工进行培训及投资生产资本,提升柬埔寨生产力和国内生产总值。
巴西对外贸易商会近日在《国家官方公报》中公布了一项决议,将逐步降低自行车进口关税。自3月1日起,关税将从35%降至30%,7月1日起降至25%,12月31日起降至20%。巴西网站“UOL”报道,20%的税收水平是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l)共同对外关税(TEC)中指定的,但自2011年巴西将自行车列入TEC例外清单以来,该产品的进口关税一直为35%。巴西政府公报2月2日公告同年2月1日第150及151号决议,经济部外贸执行署(Camex)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1月29日及2月1日第178次会议通过416项汽车零件暂免关税,以及19项产品自适用降税清单除名,决议皆为公告7日后生效。
产品项目详见这里: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150-de-1-de-fevereiro-de-2021-301855289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151-de-1-de-fevereiro-de-2021-301831388
据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经商处,斯《每日金融时报》2月17日报道,斯内阁已批准将特别存款账户(SDAs)的有效期再延长六个月,以吸引更多外汇流入。斯政府于2020年4月推出高于市场利率的SDAs(有效期六个月),以吸引汇款,增加外汇储备。2020年10月,内阁批准将SDAs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据中国贸促会驻韩国代表处,韩联社2月25日报道,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25日表示,韩国与中美洲五国自贸协定(FTA) 最后一个生效国家——巴拿马最近走完国内审批程序,3月1日起生效。由此,韩国-中美州自由贸易协定将于下月1日全部生效。韩国2018年2月与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巴拿马签署自贸协定,与前四个国家的自贸协定已经生效。随着韩国与巴拿马自贸协定正式生效,韩国的自贸版图得以覆盖整个美洲市场。美国、加拿大、智利、秘鲁、哥伦比亚等美洲国家均与韩国签署自贸协定。
据中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阿联酋《海湾时报》近日报道,根据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穆罕默德发布的第2021年第3号法令,迪拜企业须在本地交易所上市后,才能在国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二次上市。
沙特吸引外企新规:地区总部不在沙特将无法获得政府合同据中国贸易投资网,沙特国家通讯社2月15日晚援引官方人士的话报道称,沙特政府将从2024年开始停止与区域总部设在沙特以外国家的公司、机构或主权基金等签署合同。报道表示,此举是为了鼓励跨国企业将地区总部设在沙特境内,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提高支付效率和确保政府采购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具体相关举措将在年内出台。报道强调,新规定将不会影响外国企业与投资者进入沙特市场或与沙特私营企业开展合作。
据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哈《斜体字报》2月22日报道,据哈萨克斯坦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发布消息,哈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开展服装和纺织品数字标签管理试点,共有15家生产商和进口商参与试点项目。
据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2月2日电,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部长阿塔姆库洛夫当天出席政府会议时表示,正在制定新的经济特区管理规定,包括延长经济特区运营年限,扩大经营活动类别,将取消经济特区“优先业务类别”,确保特区对所有的制造业行业开放。政府应当为每一位投资者确定不同的优惠政策期限。如果区内企业未能履行自身义务,则应补缴相应时限内的所有未缴税款。此外,建议为经济特区内项目实施提供现成的生产厂房。
据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经商处,kabar.kg网站日前报道,吉总统扎帕罗夫签署“关于重整吉尔吉斯共和国矿山开采领域”法令,规定国家级区块必须由100%国有控股公司开发;矿业公司和承包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中吉公民的比例不低于90%;在吉境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比例不低于80%。
欧洲央行延长与部分非欧元区央行的双边欧元流动性协议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2月4日,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宣布将与部分非欧元区央行的双边欧元流动性协议延长9个月至2022年3月。根据欧洲央行当天发布的声明,此次协议延长具体涉及的国家有阿尔巴尼亚、匈牙利、北马其顿共和国、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和塞尔维亚。据悉,该协议是欧洲央行去年为了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冲击而推出的新工具,原定于2021年6月到期,旨在向非欧元区国家的央行提供预防性的欧元回购便利,保障欧元的流动性。
据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2021年1月19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允许欧盟在仲裁受阻时在贸易争端中使用反制措施(countermeasure)的新规定。信息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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